第三届“江源杯”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
来源:人民网 文章作者:佚名 由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青海省人民政府主办,特邀甘肃省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与主办的第十四届“青海农信杯”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将于2015年7月4日至18日在青、甘、宁三省(区)举行。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书画艺术,更好地展现环湖赛特色,深打造体育文化品牌,作为环湖赛系列活动之一的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已在全国和海外具有较高的美誉度。2015年1月14日,第三届“江源杯”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全面启动。现正式面向全国征稿,诚邀海内外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一试身手。 一、主办单位: 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组委会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青海省体育局 二、特邀主办单位: 甘肃省体育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青海江源民族书画院 四、协办单位: 人民网书画研究院,青海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青海蓝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五、支持媒体: 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社、人民网艺术收藏频道、人民网青海频道、新浪网新浪体育频道、新华网青海频道、《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青海新闻网、西宁电视台、西宁人民广播电视台、青海省体育局官网、环湖赛官方网站、中国西部书画网、天津美术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台海宽频等。 六、媒体宣传: 1、人民网、人民网艺术收藏频道、新华网青海频道、《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青海新闻网等媒体刊登征稿启事、获奖名单。 2、各媒体对相关活动进行报道。 七、设立环湖赛书画写生基地: 在环湖赛所经地区主要景点,设立环湖赛书画写生基地,丰富并传播体育文化。 八、征稿: (一)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邮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二)内容:传统与现代题材均可,以“生态骑行 健康骑行 文化骑行”为主题,提倡自作诗词弘扬中华精神,凝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绘画选题。坚持传统,鼓励创新。 (三)尺寸:作品尺寸不限,横竖不限。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请在每件作品背面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地址、1寸照片2张、邮编、电子邮箱、100字个人简历;并附作品名称及简单说明,投稿时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禁用笔名、别名,一次投寄多件的请署名一致,避免造成获奖无效。请在作品包装外注明“第三届‘江源杯’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字样。来稿一律寄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其它方式不予受理,以承办单位的邮件签收联为凭证。 对来稿一律不收参赛费、评审费,所有获奖作品一律不退稿,未入选作品可根据作者要求退稿,并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在右下角注明(需附退稿费,国内30元人民币,海外30美元),未注明者颁奖结束后视同不退稿。 九、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1.作品评选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国内著名书画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分初评、复评、终评,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2.金、银、铜奖不能兼得,如有重复,只保留最高奖项。 3.评委作品一律不参加评奖。 4.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入选奖。 奖项分别为金奖10000 元; 银奖5000元;铜奖3000元。 5.为鼓励单位以集体名义投稿参赛,本届大赛组委会将根据集体投稿作品数量设集体奖项。 十、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 向获金、银、铜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纪念品;向所有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赠送作品集一部和纪念品等。 2. 获奖作者的奖金和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颁奖后一个月内发放。 3. 作品要求必须是原创,若出现版权等问题,责任由作者自负。 4. 凡投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启事的各项条款。 十一、展览与出版: 评奖结束后,编辑出版《第三届“江源杯”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作品集》,并在青海省安排展览、颁奖大会(另行通知)。 十二、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9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三、收稿地址: 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简称为“环湖赛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请在邮件上注明“第三届‘江源杯’参赛作品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4楼406室 收稿人:张淑娴 电话:0971-6119284 4383506 邮编:810099 十四、权益: 1.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的版权归承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2.承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宣传等所有权,不另附稿酬。 3.本届大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环湖赛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所有。
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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