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智永”商标注册证正式下发 |
近日,由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核通过的“兰亭智永”商标注册证正式下发。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智永书画院于2012年7月5日提交申请注册商标“兰亭智永”,国家商标总局于7月12日下发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经过审核、初审公告等之后,“兰亭智永”商标注册证正式下发,商标有效期自201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07日止。
商标“兰亭智永”意义重大:既表达了书画院的地理位置,智永书画院地处兰亭娄宫,与当年王羲之写下《兰亭集序》的书法圣地兰亭相邻;又突出了书画院设立初衷,纪念智永大师对佛法、书法的功绩。永兴寺的祖师智永大师为王羲之七世孙,五子徽之之后,人称“永禅师”,善书法,尤工草书,常居永兴寺阁临池学书,其代表作《千字文》一直流传至今,在国内外具有深远影响。 (注:2013年12月,因撤县设区,绍兴县更名为柯桥区,“绍兴县智永书画院”也正式更名为“绍兴市柯桥区兰亭智永书画院”。) |